“道”何故不遠?——“道不遠人”的時空演繹
作者:曾海軍(四川年夜學哲學系傳授)
來源:作者授權儒家網發布,載《天府新論》2025年第5期
內容撮要:孔穎達以道可行于別人來解釋道不遠人,或許能獲得某種抽像的後果,卻產生了不用要的空間感。朱子通過化解“彼此之別”,勝利地打消了這種聚會場地空間感,實現了道與人之間的零距離,從而得以解答一些最基礎性的問題。但從“忠恕違道不遠”來看,道與人之間終究能以遠近而言。忠恕的功夫只是離道不遠,本身并不克不及確保所發皆當。道與人不相遠,或道與人合一,不是空間距離上的遠近,也不是當下洞見這種意義上的合一。只要置于一個時間的跨度上,好比當下、日月、三月之類,這才會由于某種偏離而產生或遠或近的現象。顏子“三月不違仁”,實乃日復一日“個人空間低廉甜頭復禮”之功。
關鍵詞:“道不遠人”;空間;時間
“道”何故離人不遠,這并非在追問道為何離人很近,而是道與人清楚沒有距離可言,卻為何故“不遠”言之?人在道中,道在人身,若以“道不遠人”而論,則不免難免有這樣一種嫌疑,把本沒有距離的關系,反倒問出了一種距離。圣人教人不會這般細緻,此中必有緣故。遠近以空間論,“道不遠人”卻未必旨在表達一種人與道的空間關系。無妨將眼光轉向時間,或許就能更好地輿解“不遠”之論。
一、“四周于人”的空間感
“道不遠人”出自《中庸》,原文如共享空間下:
子曰:“道不遠人。人之為道而遠人,不成以為道。《詩》云:‘伐柯伐柯,其則不遠。’執柯以伐柯,睨而視之,猶以為遠。故正人以人治人,改而止。忠恕違道不遠,施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。正人之道四,丘未能一焉:所求乎子,以事父未能也;所求乎臣,以事君未能也;所求乎弟,以事兄未能也;所求乎伴侶,先施之未能也。庸德之行,庸言之謹,有所缺乏,不敢不勉,有余不敢盡;言顧行,行顧言,正人胡不慥慥爾!”[①]
鄭康成注“道不遠人”云:“言道即不遠于人,人不克不及行也。”孔穎達進一個步驟疏解曰:“此一節明不偏會議室出租不倚往人不遠,但行于己則外能及物。‘道不遠人’教學場地者,言不偏不倚不遠離于人身,但人能行之于己,則是中庸也。‘人之為道而遠人,不成以為道’,言人為不偏不倚,當四周于人,謂人所能行,則己所行可以為道。若違理離遠,則不成施于己,又不成行于人,則非道也,故云‘人之為道而遠人,不成以為道也’。”[②]孔疏以道之中庸與不遠人互釋,不偏不倚不遠離于人,道不遠人即中庸。“不遠人”的要義在于“四周于人”,亦即“人所能行”。“四周”在明天是一個典範的空間概念,指在空間距離上相鄰。但孔穎達所謂“四周于人”,則指正人所行能施于人,這個“四周”的意思并欠好懂得。
一個人的行事方法,要能被其別人所效法,這確定并不不難。只要極少數人好比正人,才有能夠令一己之行成為別人取法的對象,更多的人恰好只要取法于人,否則便有走上歪門正道的危險。正人所行只要為人所取法,才幹稱之為“道”。這個意思倒不難懂得,這就比如在生涯經驗中,在沒有途徑的處所,有人走過之后,只要成為越來越多的人配合行走的處所,才幹成為一條途徑。據說魯迅有一句很著名的話,說是“地上本沒有路,走的人多了,也便成了路”。若就人世間而言,這話頂多算說對一半。路確實需求行走的人多了才幹走得成,但不是只需走的人多了,任何處所都能走前途來。公然這般,路就完整是偶爾的,一撥人隨便想在什么處所,都可以走前途來,這豈不就成了“意之地點即是物”(陽明語)了。這世上是不是底本就沒有路呢?嚴格來說,其實也不是。設想某個處所沒有一條現成的路,某一時期一些人來到這里,從剛開始逐漸在分歧的處所走,到最后只要此中一條最合適的途徑成共享空間為人所共由。既然是“最合適”的,這也意味著換作其他時期,其他一群人在這里開辟途徑時,也最終會把這條途徑走前途。那么,對于這個處所而言,這條途徑畢竟是底本就沒有,還是沒有現成的?只要正人所行才能夠為人所取法,是正人能以最合適的方法行事,而讓其別人紛紛效法,這才稱得上不偏不倚。孔穎達想要表達這種意思,卻為何要說“四周于人”呢?
既然最合適而又令人紛紛效法,那就是中正而常用之意,這恰是不偏不倚最基礎的含義。至于“四周于人”,孔穎達是為清楚釋“不遠人”之意。不遠即是附、是近,似乎只是作了某種直譯。以“四周”釋之,當然不算錯,卻也難免令人懷疑,經文為何不直接聲稱“道近于人”呢?畢竟要表達足夠短的距離,直接言“近”似乎比“不遠”更準確,因為“不遠”也有能夠指不是太近。回到經文來看,“道不遠人”之后,緊接著是“人之為道而遠人,不成以為道”,則否認句式“不遠人”,是對著后面的“遠人”而言。針對常有“人之為道而遠人”的現象,孔子表現“道不遠人”,旨在表達某種不得遠人之意,而并非以“不遠”描寫空間上的距離。公然以距離而言,即使聲稱“近于人”,亦有不夠近而存在縫隙的能夠。故“道不遠人”底本并非空間距離上的描寫,卻被孔穎達解釋成空間上的“四周于人”,能夠出現了某種偏離。再者,“四周于人”還略顯突兀,雖說“四周”就是“不遠”之意,但畢竟“不遠”的意思這般淺顯,完整不用再以“四周”釋之,除非還有所指。
仔細比對經文內容,后文緊接著又引《詩經》中的“伐柯伐柯,其則不遠”,并解釋說,“執柯以伐柯,睨而視之,猶以為遠”。鄭康成于此注曰:“則,法也。言持柯以砍木,將以為柯近,以柯為尺寸之法,此法不遠人,人尚遠之,明為道不成以遠。”[③]拿著斧頭砍伐樹木以做斧柄,斧柄的尺寸就在面前,故以“此法不遠人”喻道不遠人。伐柯之喻通過生動活潑的生涯場景,將“道不遠人”這一事理具象化了,讓人對于人與道之間的關系有了實感。這一比方無疑很出色,但也須善加領會,否則就有能夠把人帶偏。伐柯這平生活場景有著很強的空間感,砍砍木頭時斧柄之法就握在手上,的確夠近了,卻以空間距離的方法呈現。鄭康成注中的“將以為柯近”,應該就是孔穎達所言“四周于人”的出處,或許說,“四周于人”就來自伐柯之喻中斧柄之法相對于伐柯的“四周”。看起來也算淵源有自,但將伐柯之喻中描寫空間距離的“四周于人”,直接調用成“道不遠人”的解釋,那就屬于典範的誤用。在鄭康成那里還沒有交流這種問題,“將以為柯近”與后面的“人尚遠之”相連,意為這種空間上已經很近的例子,與“道不遠人”比擬,還是顯得遠了一些。這也就解釋了經文中的“猶以為遠”,引《詩經》中的“執柯以伐柯”,并非直接用來表征人與道之間有著類似的空間距離,而是要間接地說明,這般接近的空間距離尚缺乏以顯示“道不遠人”。鄭康成很明白地表白了這個意思,但到了孔穎達這里則出現了某種混雜。
孔穎達亦有疏云:“柯柄長短,其法不遠也,但執柯睨而視之,猶以為遠。言欲行其道于人,其法亦不遠,但近取法于身,何異持柯以伐柯?人猶以為遠,明為道之法亦不成以遠。”[④]以伐柯為喻,“人猶以為遠”,這個意思還是明白的。不過,若以“欲行其道于人”而言,別人取法于正人之道,在正人、道與別人之間,或許就構成了空間距離的關系,這就使得“四周于人”具有某種實指成為能夠。根教學據柯柄之法四周于伐柯之人,孔穎達的意思能夠是正人行事之法四周于別人,若人能依此法“行之于己”則為不偏不倚。這種“四周”并非指正人與別人之間的遠近,而是正人之法可否行于別人。孔穎達以“人所能行,則己所行可以為道”,而以“不成施于己,又不成行于人”為非道。這個意思很好懂得,卻似乎與空間上的遠近又沒什么關系。道可行于人與道四周于人,看起來是兩個分歧層面的問題,孔穎達則以道可行于人解釋四周于人。這能夠類似于某種通感的伎倆,當道可行于別人時,相當于有種可行之道就在手頭的感覺,好像柯柄之法就在伐柯之人手頭一樣。
孔穎達以道可行于別人來解釋道不遠人,或許能獲得某種抽像的後果,卻產生了不用要的空間感。道不遠人一旦代進空間感,就似乎道是某個物件,與人構成或近或遠的空間距離。並且,正人何故與道有這種特別關系,仿佛道出自正人之身,而后傳遞給別人普通,都變得難以理喻。對于“正人以人治人,改而止”一句,鄭康成注曰:“言人有罪過,正人以人性治之,其人改則止赦之,不責以人所不克不及。”孔穎達則疏云:“以道往人不遠,言人有過,正人當以人性治此有過之人。”[⑤]鄭注、孔疏都解釋成“以人性治人”,也不算錯。但就正人與別人而言,也能夠就成為正人以其所行之人性治此有過之人。這依然面臨著道在正人與別人之間構成何種關系的問題,正人為何能以所行之人性而治人呢?這個問題比及朱子注解時就水到渠成了。
二、“以人治人”的零距離
朱子對“道不遠人”一章注解云:“言人執柯砍木以為柯者,彼柯長短之法,在此柯耳。然猶有彼此之別,故伐者視之猶以為遠也。若以人治人,則所以教學場地為人之道,各在當人之身,初無彼此之別。”[⑥]孔穎達以“四周于人”解釋道不遠人,來自伐柯之喻中斧柄之法相對于伐柯在空間距離上的“四周”。這種空間關系,朱子注解中表述為“彼此”。彼此之間無論遠近,都意味著存在空間上的距離。距離再短也必定有縫隙,故因彼此之別而“猶以為遠”。分歧于這種彼此之別,朱子明確表現,“以人治人”正意味著“初無彼此之別”,從一開始就沒有這種空間距離,不存在任何縫隙的能夠,是真正的零距離。只需在空間之中,彼此之間就必定存在縫隙,真正的零距離不是在空間上相距的數值為零,而是底本不在空間之中,最基礎沒有距離可言。此即朱子所言,“所以為人之道,各在當人之身”,分歧于斧柄之法在伐柯者的四周,為人之道就在其人之身,沒有彼此之別。
孔穎達所言“四周于人”的疏解,在道與人之間形成了一種明顯的空間感。朱子通過化解“彼此之別”,勝利地打消了這種空間感,實現了道與人之間的零距離,從而得以解答一些最基礎性的問題。道決非空間中的某個物件,“道不遠人”不在于表達一種道與人構成或近或遠的空間距離。道即在人身,如《中庸講座場地》首章所言,“道也者,不成須臾離也,可離非道也”。“道不遠人”即是瑜伽教室道不成離的延長,其“不遠”與“不成須臾離”一樣,道不成半晌離于身,更遑論遠于人了。由此,正人與道并無任何特別關系,更不存在將出自正人之身的道傳遞給別人。孔穎達著意于正人之法能行于別人,總感覺是在擔心正人所行之法對于別人而言會不會難度太年夜。類似古人所言,以正人的品德標準請求通俗人,清楚是一種品德綁架。這里最年夜的問題出在正人之法與別人之間的關系,正人本身的行事法則,又若何獲得為別人量身定制的後果。伐柯者取法于手頭斧柄之短長,只為了制作一把同樣的斧柄,彼此之間可以彼此代替。但別人取法于正人,并不是要成為正人的替人,而是為了尋求正人的品德。這種品德的基礎源于本身,而不來自于正人那個人。
對于“以人治人”,朱子接著注云:“故正人之治人也,即以眼還眼,還治其人之身。”[⑦]正人并非以本身所行之人性往治別人,而是以其道治其身。別人也不是從正人那里把道學過來,道根于每個人本身,正人只是先于其別人覺其道,故別人取法正人,是為了好像正人普通覺本身之道。朱子注“學而時習之”(《論語·學而》)時認為:“人道皆善,而覺有先后,后覺者必效先覺之所為,乃可以明善而復其初也。”[⑧舞蹈場地]正人之能“以人治人”,亦在于每個人的天性皆善,根于每個人本身的道是共通的。由此可見,孔穎達所謂正人之法行于別人,只是一個“使先知覺后知,使先覺覺后覺”(《孟子·萬章上》)的過程。至于所謂“人能行之于己”的問題,并非正人之法能否足夠四周于人,或許說并不存在正人的品德標準過高,而形成對別人的品德綁架這種問題瑜伽教室。試舉一例以明之:
魯人有獨處室者家教,鄰之厘婦亦獨處一室共享空間。夜,暴雨至,厘婦室壞,趨而托焉。魯人閉戶而不納。厘婦自牖與之言:“何不仁而不納我乎?”魯人曰:“吾聞男女不六十分歧居。今子幼,吾亦幼,是以不敢納爾也。”婦人曰:“子何不如柳下惠然?嫗不逮門之女,國人不稱其亂。”魯人曰:“柳下惠則可,吾固不成。吾將以吾之不成,學柳下惠之可。”孔子聞之,曰:“善哉!欲學柳下惠者,未有似于此者,期于至善,而不襲其為,可謂智乎。”(《孔子家語·好生》)
這個故事跟柳下惠坐懷不亂的傳說相關,所謂“嫗不逮門之女”,其義難解。與“柳下惠與后門者同衣而不見疑,非一日之聞也”(《荀子·粗略》)相參照,雖說“后門者”依舊難解,大要可以將門、女、衣這些信息拼接起來,構成柳下惠與某男子相處門內的畫面,還有能夠脫下衣服給男子穿。再由“不稱其亂”和“不見疑”相印證,推測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的情形便八九不離十。這也是故事中的寡婦請求魯國單身男人做的工作,由于暴雨毀壞了家中衡宇,寡婦便央求鄰居男人留她過夜。當男人表現孤男寡女不宜共處一室時,寡婦便舉出柳下惠的例子,想以此表白也沒什么不當。魯國男人則認為,柳下惠可瑜伽場地以做到坐懷不亂,本身可做不到,從而“以吾之不成,學柳下惠之可”。孔子充足確定了魯國男人學習柳下惠的方法,稱贊其“期于至善,而不襲其為”。這個例子就特別抽像地表白,學習正人并非“襲其為”交流,照著正人依葫蘆畫瓢。以柳下惠坐懷不亂而言,若要其別人都照著有樣學樣,那確定就太讓人為難了。古人所謂的品德綁架,能夠也有類似的誤解。打個簡單粗魯的比喻,有人在災情中捐贈百萬,然后請求其別人也按這個標準來效仿,于是就讓人感覺被綁架了。
坐懷不亂是柳下惠之所為,并非人人可學。柳下惠作為古之正人,可學之處在于何故坐懷不亂,緣由在于男女有別,抑或所謂“男女授受不親”(《孟子·離婁上》)的事理。堅持男女有別,這是社會生涯中最基礎的次序,而維護大好人間的次序,才幹防止人類彼此傷害。基于對別人的不忍而尋求人與人之間的睦鄰友愛,所謂“人皆有不忍人之心”(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),這是每個人本身天性所固有的,而并不需求向正人學習。就像捐贈一百萬,也只是基于對災平易近的不忍,對此本然之性并未幾增添一分。正人的感化在于印證、提示或激發——當有人對于男女有別的事理表現懷疑時,柳下惠的坐懷不亂就能印證這一事理,讓人不再搖擺;當有人有所遺忘時,聽到這個故事就能提示人守住這個事理;當有人完整蒙蔽了本意天良,就能用坐懷不亂這個具有標桿意義的典故激發人心。孔子所言“期于至善”,每個人都有至善之性而絲絕不假于人,哪怕十惡不赦之人,最終若能幡然覺悟,靠的還是根于本身之至善。此即《中庸》所謂“以人治人”,故朱子注曰“還治其人之身,還治其人之身”,可謂得其正解。舞蹈教室
當孔穎達擔心正人所行之法對于別人而言,會不會難度太年夜而偏離不偏不倚時,生怕也是未能揭明此本然之性而導致。“四周于人”對此幾多有些誤導,道不離于人,更不遠于人。一個人做得再欠好,甚至惡貫滿盈,道卻不曾一刻離于其身,故而才說得上“以人治人”。一個大好人可以自始至終不做一件壞事,一個壞人卻不成能從不做一件功德。一個人只需還活著,就不成能時時刻刻都違理背道,更不消說長年夜成人必須經歷許多合于道理之事。任何人必有不忍、不為之時,那許多的殘忍殘暴、無法無天之事,都可以從這不忍、不為之時找到本源而得以矯正。孟子有云:“人皆有所不忍,達之于其所忍,仁也;人皆有所不為,達之于其所為,義也。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,而仁不成勝用也;人能充無穿逾之心,而義不成勝用也。”(《孟子·盡心下》)不只能“以人治人”,任何人的天性之中,其仁、其義皆“不成勝用”。這決非忽視正人的感化,更不是助長那種每個人只需靠本身就夠了的風氣。每個人的本意天良自足只是就最基礎事理而言,現實經驗中少不了格物致知之功,更少不了正人賢人的引領感化。基于這種現實經驗的需求,正人的引領感化要做到“四周于人”,也并非全然不成說。即使“以人治人”,當然表達了道與人的零距離這樣一個事理,卻更有現實經驗中的功夫歷程。一旦進進現實層面,道與人之間就難免以遠近相論,此即“忠恕違道不遠”。
三、從“忠恕違道不遠”來看
自最基礎事理而言,“以人治人”是表白治人之道即在其本身,而在現實經驗層面上展開,則是“施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”,即所謂忠恕之道。“以人治人”在現實經驗中最接地氣的表達,就是本身不喜歡的,也就不要加到別人頭上。這真是最簡單明了、淺顯易懂的事理,也幾乎沒什么人有來由拒絕。本身該做什么、不該做什么,都可以從本身出發。想別人怎么對待本身,也就這樣對待別人,即是本身該做的;不想別人怎么對待本身,也就不這樣對待別人,即是本身不該做的。所謂“以人治人”,本身該做的沒做好,或許做了不該做的,在現實的人倫關系中以這種方法予以對治,基礎上可以做到八九不離十。這種“以人治人”的忠恕,在《年夜學》中稱為絜矩之道,以己身為矩,“所惡于上,毋以使下;所惡于下,毋以事上;所惡于前,毋以先后;所惡于后,毋以從前;所惡于右,毋以交于左;所惡于左,毋以交于右”,在《中庸》里即是“所求乎子,以事父”“所求乎臣,以事君”之類。后者即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”(《論語·雍也》),前者即是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(《論語·衛靈公》)。
以己身為矩,亦可稱為“近取譬”,或“反求諸己”,這種忠恕之道在《四書》中反復出現。朱子注“能近取譬,可謂仁之方也已”(《論語·雍也》)曰:“近取諸身,以己所欲譬之別人,知其所欲亦猶是也。然后推其所欲以及于人,則恕之事而仁之術也。”又注“行有不得者,皆反求諸己,其身正而全國歸之”(《孟子·離婁上》)云,“不得,謂不得其所欲”“這般,則其自治益詳”。[⑨]一方面,以己之所欲推人之所欲,以此立人、達人;另一方面,以人不得其所欲反推于己,“以人治人”亦是“自治”之意。曾子有云:“夫子之道,忠恕罷了矣。”(《論語·里仁》)朱子注“盡己之謂忠,推己之謂恕”,又引程子所言“《中庸》所謂‘忠恕違道不遠’,斯乃下學上達之義”。[⑩]無論以己身為矩,或近取譬,或反求諸己,皆屬盡己、推己的下學功夫。既是下學功夫,在上達的過程中就需求不斷地提示本身“忠恕違道不遠”。好像“道不遠人”在告誡某種不得遠人之意一樣,忠恕的下學功夫也只是為道的歷程,并分歧于《中庸》所言“任性之謂道”。這就比如說,本身不喜歡的,不要加到別人頭上,這當然已經有忠恕的功夫在,可謂話粗理不粗,卻終究不是精審的事理。
《年夜學》之論絜矩之道,基于首三句“年夜學之道在明明德,在親平易近,在止于至善”;《中庸》之論“忠恕違道不遠”,亦基于首三句“天命之謂性,任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”。有了明德或本性的保證,則以己身為矩或近取諸身皆可說。否則,掉了這小樹屋種最基礎保證,如王艮將“吾身是個矩,全國國家是個方”(《答問補遺》)自己當成最基礎事理,那就不是“忠恕違道不遠”,而是才忠恕即是道。不言明德,不言本性,己身即是矩,所謂道不成離或不遠人,全都成了多余的話。這般一來,一句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”,或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便把一切事理給說盡了。這哪是仁之方、之術,清楚便是仁了。在現實的經驗生涯中,凡是有人盡力將本身不喜歡的,不往加到別人頭上,就足以成圣成賢。不需求格物致知,更不用說賢人正人的引領感化了。絜矩之道不克不及這樣懂得,“絜矩之道,須于人所當好、當惡絜而知之、知而同之、同而成之,所謂順人之性而成人之美也。故有惡于高低、前后、擺佈,皆不以用于高低、前后、擺佈,自非以此茍習茍安,必使上為所移而下為所化,前后擺佈無不歸善,然后謂之絜矩矣”[11]。
以己身為矩而推其所好、所惡及于人,自行處理而言,則為“當好、當惡”。有明德或本性作為保證,才幹言及“當好、當惡”,否則好像虛設。不單這般,沒有了這種最基礎性的保證,“施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”,當然言及忠恕的功夫,亦有能夠“以此茍習茍安”。說白了,不將本身不喜歡的加到別人頭上,也有能夠只是做成了一種習慣。這當然是一個好的習慣,卻也掉往了上達的機會,更與成圣成賢的功夫歷程無關。基于本性而言“修道之謂教”,則由忠恕的功夫“必使上為所移而下為所化”;基于明德而言年夜學之道“止于至善”,則由忠恕的功夫必使“前后擺佈無不歸善”。絜矩之道決非“吾身是個矩”這么簡單,“忠恕違道不遠”亦并非虛言。一個人基于所好而施于人、基于所惡而不施于人,這確實是個好辦法。但方式不克不及決定一切,否則一切人沖著方式論往就好了。再好的方式放在別有效心的人手里,也不會有什么好結果。誠然,專心不正之人,也不成能接收“仁之方”。但除了正心,還需求誠意,更有年夜段格物致知的功夫要做。否則,很難保證其心所發皆能中節,或許其人之好惡都在“當好、當惡”上。這般則無論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”,抑或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都有能夠搞錯。是以,忠恕的功夫只是離道不遠,本身并不克不及確保所發皆當。
“忠恕違道不遠”還能夠有別的一層意思。既然是好的方式,那就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後果。忠恕的功夫從一開始就離道不遠,這是因為得益于“法之巧”。朱子在注解孟子所論“無傷也,是乃仁術也,見牛未見羊也”(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)時,其云:“術,謂法之巧者。蓋殺牛既所不忍,釁鐘又不成廢。于此無以處之,則此心雖發而終不得施矣。然見牛則此心已發而不成遏,未見羊則其理未形而無所妨。故以羊易牛,則二者得以兩全而無害,此所以為仁之術也。”[12]齊宣王看見牽往祭奠的牛而不忍宰殺,但祭奠又不成廢,于是便囑咐下人換一頭羊用于祭奠。看見牛就不忍宰殺,小樹屋牛就真的不克不及殺嗎?宰殺是為了祭奠,祭奠就絕對不成廢嗎?其實都不是。假設沒有羊可以換,牛還是可以忍心宰殺。假設要取活人的鮮血,那就寧可廢除祭奠。以羊易牛只是一種巧法,在不殺牛與不廢祭奠之間得以兩全。同樣地,以己之好惡推人之好惡,或以己之所不忍、不為而推,這都屬于“行仁義”的巧法,而并非“由仁義行”(《孟子·離婁下》)。
一個人不需求懂多么深奧的事理,甚至可以年夜字不識,但每個人都有好惡之情,“其好惡與人附近”(《孟子·告子上》),就憑著這種人人附近的好惡相推,人與人之間就能有好的相處。甚至無妨說,人與人之間只需真正做到了一句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年夜部門爭端能夠也就消散了。這個世間的人和事這般復雜,卻能被一句這般簡明的話整理利索,仔細想想,這其實是挺神奇的。好的方式有著驚人的後果,所謂“忠恕違道不遠”,忠恕的功夫歷程自己就離道不遠,也就獲得了生動抽像的說明。忠恕之道在《四書》中以分歧的方法反復出現,自己就可以說明其嚴重性。在日常生涯中,像設身處地、將心比心這種說法深刻人心,也不是沒有事理的。《中庸》緊接著“道不遠人”之后,又從“忠恕違道不遠”的角度進一個步驟表達道與人之間的遠近關系。“道不遠人”旨在告誡人不要把本不離人之道給推遠了,而“忠恕違道不遠”則鼓勵人誤以為很遙遠的道,實則一句“施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”,就已經離道不遠了。
當然,這不是誤導人把這個事看得很不難,所謂“正人之道四,丘未能一焉”,孔子雖然在自謙,卻也表白此話雖簡單、此事卻決不不難。在生涯當中,別看人人都把一句將心比心放在嘴上,卻并沒有幾多人真正做到了。這背后其實還有良多事理要說,僅從好惡之情開始,朱子注曰“好惡與人附近,言得人心之所個人空間同然也”[13],就得言及心與性,而要闡明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為何就那么難以做到,那就需求更為復雜甚至艱深的事理。總之,雖說道不成離,更舞蹈教室不成遠,道與人之間并不存在空間上的距離關系,但從“忠恕違道不遠”來看,道與人之間終究能以遠近而言。清楚道不成離,卻又聲稱離道不遠,若何解決這種空間上的牴觸,尚須進一個步驟的探討。
四、現代學人的探討
在進一個步驟探討這種牴觸之前,先了解一下狀況現代學人對于“道不遠人”做何種懂得。在中國哲學學科化的年夜佈景之下,現代學人對“道不遠人”的研討,雖然也會援用往圣先賢的見解,卻往往作為一個哲學問題被思慮,而不再像先賢那樣視為篤信的事理。這就意味著,“道共享會議室不遠人”在現代學科之中,是一個需求通過思慮有待證明的命題,而并非一種可以落實于己身,借此體貼圣賢之意的事理。
起首,“道不遠人”能夠很不難成為某種寬泛的標簽,若有的學者解釋“道不遠人”作為書名時認為,“儒學始終不離平易近間社會,儒學也不離現代生涯,儒學內部蘊含著中國現代化足資借用的深摯資源,其價值具有經歷交流現代轉化進而呈現出新的深度和廣度的能夠”“不自外于我們的傳統”[14],等等。這就是在相對寬泛的意思上,將“道不遠人”懂得為“不離平易近間社會”“不離現代生涯”以及不過于傳統文明之類。“道不遠人”甚至可以被借用,當成道與人的經驗生涯緊密相關的標簽。好比有一部研討《老子》的著作,卻借用了儒家的“道不遠人”作為書名,其思惟宗旨可以通過以下觀點予以說明:“《品德經》想要闡述的就是:若何最年夜限制地取益于個體——這每一獨特經驗的結合體。這恰是賦予我們生涯以意義的東西”“道家關聯宇宙論開始于這樣一種預設:我們所經歷的無盡的生涯之流是常新且連綿不絕的”“在這個世界上,所存在的只不過是永無止息、跌蕩放誕流轉的人類經驗之流”,[15]等等。歸納綜合而言,“道不遠人”用來指道不過于人的經驗生涯,倒也年夜致不差。
也有不少現代學人撰文專門研討“道不遠人”的思惟內涵,一方面基于經典注疏,另一方面闡發一己之見,是現代學術研討的慣常操縱。好比有學者重要根據孔穎達的疏解,從“‘道’為‘人之道”“為道由己”“為道不成以‘遠’人”和“推己及人”四部門,順次闡明“道不遠人”的思惟內涵。[16]此中以“道”為“人之道”最為現代學人所留心,此與其他文明傳統往往自人之外言道的本源分歧,亦最與現代精力相契合。但一味強調“人之道”也會有問題,很不難淪為某種現代的人性主義精力。故前文特別表白,《年夜學》之論絜矩之道時,先有“年夜學之道在明明德”,《中庸》之論“忠恕違道不遠”時,先有“天命之謂性”。“道不遠人”當然區別于其他文明傳統,同樣也與現代的人性主義有著最基礎的分歧。否則,“道不遠人”一旦淪為人性主義的變種,那也就乏善可陳了。有學者在研討“道不遠人”時也特別留意到這一點,強調“人平生下來,天性當中即有天道,人的平生就是要在生涯中不斷地盡性成德,完成其天性”。這就將人性特別說向天道,同時也能表白“通俗人在現實中并不克不及時時任性而行,有時會出現悖性、離德的情況,這時候就需求教化”。在不克不及任性而行時便說向教化,這也合適“天命之謂性,任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”的邏輯。再進一個步驟而言,“教化的意義在于教人做人,彰顯性命的價值。人道即對人的規定性,它是人自己即有的,所以,真正的教導是從人的天性中生發出來的,不是向外求之。‘道不遠人’強調的是人不克不及從本身以外的處所尋找為人之道的準則”。[17]僅強調教化的意義在于彰顯人本身的規定性,仍稍顯單薄,而要凸起人的規定性來自于天之所命,才不至于滑向人性主義的泥潭。
除了研討“道不遠人”基礎的思惟內涵之外,也有學者特別關注“道與人何故遠離和道與人1對1教學又若何合一”的問題上,對于儒釋道三家都通過做“思惟實驗”的方法,來證成“人”和“道”之間的關系。在儒家這方面,《論語》“侍坐”章中三子各言其志,即是這樣一場思惟實驗。曾點以其志不出乎其身之所行,可以見出“道”不遠于曾點。其云:“曾點之志雖然只是安身一處,但其志愿一旦達成,氣象極年夜,一人身心即可通天通地。這就是朱熹所說:‘人之一身,即是六合。’每個人當下一身便具足年夜全之道,只須將這一身做實做足,‘洞然自見得斯道之體’,天然是道與人合一而不遠離,‘直與六合萬物高低同流’,最基礎不需求設定期必,向外推尋。安身當下,洞見年夜瑜伽場地全,這是儒家復歸年夜全之道、證成道不遠人的計劃。”[18]以曾點氣象論說一身具足年夜全之道,當然能證成道不遠人,但所謂“安身當下,洞見年夜全”的論斷就很成問題。“道不遠人”是有己身具足年夜全的意思,這只是最基礎義,而不宜以當下洞見來論。“將這一身做實做足”決非當下之事,而需求有持續不斷的功夫歷程。道與人不相遠,或道與人合一,不是空間距離上的遠近,也不是當下洞見這種意義上的合一。當下或許能有某種洞見,卻旋即就有能夠掩蔽。只要在己身上持續不斷地下格物致知之功,并且不在功夫上向外求,“至于用力之久,而一旦豁然貫通焉,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,而吾心之全體年夜用無不明矣”[19],才幹最終證成道不遠人。“用力之久”作為一種時間上的歷程,既分歧于空間上的遠近關系,也有別于當下的這種時間概念。道與人之間的遠近,既不克不及作空間距離上的懂得,也并非當下的合一。這就不由令人想起顏子的“三月不違仁”,既有長時間歷程的表達,還與“日月至”這種短時間相并論,或許就能與“道不遠人”構成更有用的參照。
五、“三月不違仁”的時間歷程
孔子有云:“回也,其心三月不違仁,其余則日月至焉罷了矣。”(《論語·雍也》)顏子“不違仁”與“忠恕違道不遠”,都在表達人與仁道之間的關系,只是后者難免讓人往空間距離上往想,而前者則很明確地以時間歷程而言。既然以空間距離上的遠近來懂得“違道不遠”總是禁絕確,那就無妨與顏子“其心三月不違仁”相參照。朱子注云:“三月,言其久。仁者,心之德。心不違仁者,無私欲而有其德也。日月至焉者,或日一至焉,或月一至焉,能造其域而不克不及久也。”并引程子云“過此則圣人矣”。[20]所謂“三月不違仁”,并非表達像三個月合計九十天這樣一個確切的時間段,而只是長時間的歷程。顏子能在足夠長的時間歷程中堅持不違仁,有時則或一天或一月不違仁。比三月更為長久的,即是圣人“無終食之間違仁,冒昧必于是,顛沛必于是”(《論語·里仁》)。而比“日月至”更短暫的,即是通俗人亦常有的當下洞見。急促的當下不違仁,甚至不須費功夫,不經意間就能達到。這種偶爾得來的當下性,意義其實很無限,不得盡情夸年夜。要經過艱難的格物致知、正心誠意,才有能夠擺脫偶爾的當下性而“日月至”。雖然時間還不夠長久,好在擺脫了偶爾性,已經能主動地“造其域”。“三月不違仁”就很厲害了,孔子門下僅顏子一人得之,過此便到了圣人“從心所欲不逾矩”(《論語·為政》)的田地。
由顏子“三月不違仁”可以看出,從當下、日月、三月不違仁到無終食間違仁,道瑜伽教室與人之間呈現由遠到近的關系,在這種時間歷程中就能有很好的懂得。在空間上道不成離與離道不遠顯得自相牴觸,通過引進時間歷程,就能獲得有用化解。從空間上而言,道不成離是最基礎義,而離道不遠只是時間歷程上的表達。當然,時間上的“不遠”畢竟意味著什么,還需求進一個步驟探討。由于遠近早已默認為空間上的概念,忽然轉換成時間上的概念,天然欠好懂得。先從不難懂得的空間概念說起,空間上的遠近雖然具有相對性,但依據某種標準,是遠是近完整可以精準確定。以這種遠近的概念反應“道”與“人”的距離,面臨著一個宏大的問題,即“人”當然可以在空間中獲得確定的地位,“道”卻無法以同樣的方法確定。這當然不是會議室出租指形上的“道”,生涯經驗中的“途徑”看起來是一個典範的空間概念,實則否則。一個人離某條途徑還有多遠,這是現實生涯中常見交流的表達。但仔細剖析一下途徑的空間特征,就會發現此中的特別之處,甚至特別到讓人覺得很詭異的田地。
前人借著“道”來表達某種最基礎性的內涵,所謂“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”(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),天然出于途徑顯得很特別。在哲學史上,各種被當作萬物來源根基的存在物,無不因其非常特別。通俗的存在物一旦成為本身,便與他物相區分。某種特別的存在物卻紛歧樣,好比在金屬發明之前,土似乎能做成各種物件,尤其是一切東西最終都歸于塵土,所以土比較不難被當作萬物的來源根基。比土更特別的能夠是水,因為土畢竟有色有味無形,而水則無色無味,並且還無形。因為無形,所以能成為各種無形私密空間的東西。但水的特別性又不如火,水終究是一種獨立的存在物,而火甚至無法獨立存在。便是說,水再特別也是一樣獨立的東西,而火的詭異之處在于,火雖然必須依靠于他物,卻又無法否認其作為一種存在物。淺顯地說,總得燒點什么,才幹有火的產生,但確實又有火這么一個東西。桓譚曾經就應用過火這一無法獨存的特徵打比喻,其云:“燭無,火亦不克不及獨行于虛空。”(《新論·祛蔽》)火只能存在于蠟燭燃燒之時,燭燒完了,火就不成能再憑空存在。這就是有名的燭火之喻,用來論證精力不成離開形體而獨存。
正因為火作為一種存在物這般獨特,才會成為哲學史上有名的來源根基。火必須依靠于萬物才幹存在,這也意味著火就存在于萬物之中,萬物皆能化作一團火,這恰是作為萬物的來源根基需求的特徵。但是,火并非獨一一種獨享這種特別性的存在物,還有一種東西也像火一樣,必須依靠于他物小樹屋而存在,卻又顯得更特別一分,這就是途徑。火的依靠性非常顯著,僅憑生涯經驗就能說得比較清楚。比擬之下,道這個東西反而不難受生涯經驗的干擾,以為路就是由路基、路界等構成,清楚是獨立自存的東西。這是一個誤解,路基、路界這些部件既沒法構成路,而路也不用然依賴這些部件。道這個東西看起來特別有空間感,仔細想來,卻能夠與空間無關。有了路基、路界這些部件,可以做成了路的樣子,但只需并沒有人在下面通行,就不克不及稱之為路。所謂“道行之而成”(《莊子·齊物論》),“行之”就是一種時間歷程,只要人持續不斷地行走,才幹產生道這個東西。由此,道畢竟存在共享空間于空間之中,還是時間之中,就頗值得玩味了。再與火比擬較,火的依靠性再強,卻依然可以在往除依靠的他物之后,單獨懂得火焰的存在。而同樣的操縱如果發生在途徑這里,就會顯得很詭異。設想一下,不論何物在燃燒,都無妨礙將火單獨拍攝下來,照片上除了火焰,并無任何他物。但是,卻無論若何也沒法將一切他物消除之后,只單獨將途徑拍攝下來。
特別呈現生涯經驗中“道”的這種“詭異性”,可以引發人思慮,中華文明這般喜歡憑借“道”表達某種最基礎性的內涵,能否意味著偏愛時間性的變化歷程,而警戒一種空間化的客觀對象呢?若有的學者所論的那樣,“對于現代中國來說,時間穿透萬事萬物,這是無可置疑的。時間不獨立于萬物之外,而是構成萬物的一個最基礎層面。分歧于那些忽視時間和變化、追逐非時間性和永恒性的文明傳統,古典中國世界觀里,事物總是處在變化之中……沒有將現象‘客體化’為‘客觀對象’的‘客觀性’企圖,中國文明傳統中就不會出現時間與存在的割裂”[21]。“道”這個東西就是這樣,看起來就存在于空間之中,但公然以一種空間化的目光端詳時,卻顯得那么詭異,發現原來并未占據空間中的任何地位,更別說獨立自存了。“道”畢竟何故不遠?這里的“不遠”,概況上是一個空間上的概念,卻只是包括了本無所謂距離卻又似乎產生了距離的意思。以空間而論,“道”與人之間無所謂遠近之間的距離,只要置于一個時間的跨度上,好比當下、日月、三月之類,這才會由于某種偏離而產生或遠或近的現象。有點類似于“光年”可以成為一個空間單位,“不遠”也可以用來權衡時間上的偏離水平。普通人僅能當下不違仁,“道”與人之間發生嚴重的偏離,但只需肯做忠恕功夫,實則“違道不遠”;“日月至”則偏離較小,可謂“道不遠人”;顏子“三月不違仁”,實乃日復一日“低廉甜頭復禮”(《論語·顏淵》)之功;圣人則無終食間違仁,乃可謂“從心所欲不逾矩”矣!
注釋:
[①]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3-24頁,中華書局2012年。
[②] 鄭玄注,孔穎達疏:《禮記正義》,第1430、1431頁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99年。
[③] 鄭玄注,孔穎達疏:《禮記正義》,第1430頁。
[④] 鄭玄注,孔穎達疏:《禮記正義》,第1431-1432頁。
[⑤] 鄭玄注,孔穎達疏:《禮記正義》,第1431-1432、1432頁。
[⑥]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3頁。
[⑦]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3頁。
[⑧]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47頁。
[⑨]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83頁。
[⑩]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73頁。
[11] 丁紀:《年夜學條解》,第72頁,中華書局2012年。
[12]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08頁。
[13]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337頁。
[14] 郭齊勇:《道不遠人:郭齊勇說儒》,第6、7頁,孔學堂書局無限公司2014年。
[15] 安樂哲,郝年夜維:《道不遠人:比較哲學視域中的〈老子〉》,第13、16、17頁,學苑出書社2004年。
[16] 陳建斌:《“道不遠人”解》,《常德師范學院學報(社會科學版)》1999年第1期。
[17] 以上引自吳奇萍:《〈中庸〉“道不遠人”說及其相關問題闡釋》,《濟寧學院學報》2021年第4期。
[18] 楊少涵:《“道不遠人”的思惟實驗與證成計劃》,《哲學研討》2018年第4期。
[19]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7頁。
[20]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86頁。
[21] 安樂哲,郝年夜維:《道不遠人:比較哲學視域中的〈老子〉》,第18頁。